第一,我司理解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、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、地點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。招標人發售資格預審文件、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當限于補償印刷、郵寄的成本支出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,而在購買標書時,報名及資料費用達2150。
第二,沒有明確退還投標保證金一事,加大我方投標顧慮,設置投標障礙,而且相關咨詢人卻聯系不上,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招標規定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,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%,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。這種情況下,感覺此次招標存在刻意維標,保護潛在中標人,并刻意選取節假日招標以及資金投入比例不合要求,在這樣信息情況不明的情況下,影響了大部分投標企業的利益和知情權。